我叫朱志龍我在2024年5月發現衡陽鑫隆文物保護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使用我的工程證書申請資質,但是我并不認識這家公司我一直在廣東工作,對于該企業惡意使用他人證書行為,我希望住建部門能介入調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