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好聲音|胡元 :加大深入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政策落實力度
2022-12-29 18:33:29 來源:中國衡陽新聞網 作者:邵俊杰
衡陽新聞網訊 記者邵俊杰報道 在衡陽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衡陽市人大代表胡元結合衡陽市目前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推進和發展情況,提出了衡陽市司法機關要加大深入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政策落實力度的建議。
他介紹,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把“適應我國刑事犯罪結構性變化,堅持‘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進一步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用,依法推進非羈押強制措施適用”寫入有關文件之中,“少捕慎訴慎押”由司法理念上升為黨和國家的刑事司法政策。據悉,少捕慎訴慎押從檢察司法理念上升為黨的刑事司法政策,雖然只有兩三年的時間,但從實踐推動看,取得了積極成效,在堅持對重罪案件該捕即捕、從嚴追訴的同時,對于以輕罪為主的案件充分適用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胡元建議,希望全市公安、檢察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為指導,全面準確規范推進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實,更好保障人權、促進社會治理,厚植黨的執政根基。堅持以寬嚴相濟為指導,全面準確把握政策內涵。
“少捕慎訴慎押決不等于只講從寬不講從嚴,更不是放縱犯罪。應當以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為指導,全面準確把握寬與嚴的辯證關系,堅持區分情形、區別對待,充分考慮具體案件的危害程度、犯罪情節和社會公眾的心理感受,依法當寬則寬、該嚴則嚴。”胡元表示,全面準確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首先要解決好該嚴則嚴的問題。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暴力、涉黑涉惡等少數嚴重犯罪,應當堅持從嚴從重政策取向,當捕則捕、當訴則訴,從嚴懲治、嚴厲打擊。其次,對輕罪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特別是社會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過失犯、未成年犯,一般應當體現輕緩的政策取向,堅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